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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往拘留所的路上,“老赖” 提出和解

发布时间:2021-12-03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法院讯(李军委)兴平法院深入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—暖冬专项执行行动”,12月3日,依法决定对“老赖”赵某某拘留15日,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,打击“老赖”的嚣张气焰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

  兴平某银行有限公司诉赵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,赵某某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,兴平某银行有限公司向兴平法院申请执行。执行干警向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,查询了银行账户、车辆、房产等,并反复向其释法明理,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。赵某某仍不以为意,用经济紧张等种种理由推诿逃避,拒不配合执行工作,给自己贴上“老赖”的标签。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陷入窘境,为深入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—暖冬专项执行行动”,切实维护司法权威、彰显执行威慑,促进案件尽快执结,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。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,赵某某终于认识到失信的严重性,主动提出和解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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