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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纳斯县法院运用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系统迅速执结案件

发布时间:2022-03-23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法院讯(吕克强)​近日,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“总对总”全国网络查控系统,准确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存款,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结完毕。

  案情回顾

  2020年4月30日,李某与韩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经玛纳斯县法院诉前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韩某每月30日向李某支付欠款2500元,共支付3个月。但韩某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约定期间内履行义务,李某多次索要未果,于2022年1月向玛纳斯县法院申请执行韩某给付案款7000余元。

 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,但韩某仍无动于衷,玛纳斯县法院立即依法对韩某采取执行措施,冻结了韩某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账户。韩某发现其无法使用银行支付,给自己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,遂立即查找冻结账户短信提示电话,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,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,愿缴缴纳全部执行案款,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冻其账户。到此,该案得以执行完毕。

  下一步,玛纳斯县法院将努力提升执行业务的信息化程度,提高财产查控效率,通过“快查、快控、快执、快结”的方式,形成强大合力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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